“不许通奸。”——要写这个题目,关于德国的和其他的君主都有很多事情可谈,但是首先,老费泽在他的《德国宫廷史》中把这个题目已经谈得很详细了。在四十多卷的文集里,除了君主的通奸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内容。其次,既然每个庸人都可以随意地和不受处罚地搞违禁的享乐,我们为什么应当认为这种享乐对君主来说是不道德的呢?如果说有给自己的妻子染上梅毒的皇帝(奥地利的弗兰茨-约瑟夫),那么也有不少能够以这种功绩自豪的贵族、资产者、甚至小资产者。而且就是在法国革命以前也远不是所有君主都象巴登-杜尔拉赫的老侯爵那样胡作非为。这个老侯爵曾经用抢和买的手段弄到了大约一百三十个最漂亮的姑娘,把她们关在他在杜尔拉赫附近布莱贝格的后宫里,还派一名军士看管,如遇美人执拗不从和违犯其他纪律的情况,就赏以早就告诉过她们的那二十五鞭。
但是在这方面,伟大的霍亨索伦·弗里德里希二世也是一个值得称赞的例外。他曾经对自己说,男人必须有女人才能干通奸之事。所以,如果我用男人代替女人,那么我就不会破坏夫妇的忠诚。
勇敢的普鲁士人喊道:中伤,无耻的中伤。这种谎言是卑鄙的无神论者伏尔泰杜撰的!我们听一听“普鲁士王国宗教局总顾问、巴登和科伦联合中学及其附属学校的校长”安东·弗里德里希·毕兴先生讲的话。他于1790年在汉堡出版了一本书《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时期的可靠史料》。这本书是题献给“我的仁慈的主人和保护者”、弗里德里希二世和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驾前大臣赫茨贝格伯爵的,因此只能写政府所喜欢的事情。宗教局顾问先生在这本书的历史附录中向著名的汉诺威医生戚美尔曼博士(《论孤独》)宣战,在附录第20页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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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能非难温情, 你对情欲的领略 仅仅是在鼓手的怀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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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啊,你们这位软弱的君主—— 彭帕杜尔手中的玩物, 阿穆尔在他的头顶 打上肮脏印记无数。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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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放肆若此的批评家啊, 天性与阿穆尔无意中的玩笑 就开得你神魂颠倒。 你怎能非难温情,云云,云云。 |
| 弗·恩格斯写于1883年3月初 第一次发表 原文是德文和法文 |
注 释
220 《不许通奸》(《Du sollst nicht ehebrechen》)一文是恩格斯为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Sozialdemokrat》)撰写的。该报曾经发表一系列揭露德国统治阶级的伪善伪德的文章。1881年1月30日,报纸开始连载这类题材的一组文章,总标题为《十诫》。恩格斯在2月2日给《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伯恩施坦的信中认为这组文章中的第一篇《不许偷盗》是报纸最成功的文章之一。伯恩施坦在回信中报告说这组文章将继续连载,同时写道:他不愿触及第六诫(《不许通奸》),因为“在他看来,关于‘不道德的’生活的一切辱骂总是俗不可耐的”。他在这封信中还请求恩格斯寄一些可供报纸在威廉一世诞辰(3月22日)临近之际抨击霍亨索伦王朝使用的材料。3月12日,恩格斯把自己的文章连同给编辑部的补充说明(也一并收入本卷)寄给了伯恩施坦,他在附信中写道:“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而您应该知道谈这一问题是否弊多利少。不管怎样,我是想给您指出一个既谈这条诫律而又不致陷入庸俗道德说教的办法……”(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62页)。恩格斯的文章没有在报上登出。——第682页。
很遗憾,《平等报》存在了没有多久又被迫停刊了。关于此事,我们获悉:
《平等报》编辑委员会同印刷厂主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印刷厂主负担费用,而利润同编辑部平分。只要能出售6000份,就足以补偿费用。第1号一下子就销售3800份。但是在出版第3号时,印刷厂主就说,他不愿意再为传播他不同意的思想出钱,他将只付排字和纸张的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应由编辑部支付。拿出合同也无济于事。要么同意,要么停刊(c’est à prendre ou à laisser)。后来他终于改变了办法,把广告的收入和在巴黎以外销售报纸的收入让给编辑部。过了四天,印刷厂主又说:这些条件也要废除,编辑部必须自己负担出版报纸的费用。因为编辑部办报所缺的正是钱,所以报纸注定要垮台。编辑部将对此人破坏合同的行为提出诉讼,但报纸却是办不下去了。全部秘密在于:有人让此人印刷大型奥尔良派报纸,同时明确要他首先赶走那些犯下企图没收奥尔良王朝财产之罪行的可恶的社会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