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128 此信是一份草稿,作为给奥地利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贺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2卷第260―261页),初次发表于1891年7月3日《工人报》第27号,发表时略有改动。
奥地利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891年6月28日至30日在维也纳举行。出席大会的有一百九十三名代表。代表大会讨论了关于党的状况和活动、关于争取普遍、平等和直接的选举权运动、关于庆祝五一节、关于党参加1891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关于工会、关于奥地利的社会改革等问题。党中央机关报《工人报》在1891年7月3日的社论《在维也纳举行的我党代表大会》中总结代表大会工作时指出,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对它的代表大会是会满意的,因为在代表大会上明显地表现出了党的国际主义性质、在策略问题上的明确性和一致性。代表大会上的辩论是按照1888年12月30日至1889年1月1日在加因斐举行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纲领中的主要原则进行的。
加因斐统一代表大会在发展奥地利社会主义运动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出席大会的有代表帝国几乎所有各省的社会主义者的七十三名代表。大会上成立了奥地利社会民主工党,并通过了基本上以《共产党宣言》的原理为依据的《原则宣言》作为纲领。——第116页。
129 恩格斯指的是废除德国和奥匈帝国的反动政府为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而实施的非常法。
关于德国反社会党人非常法,见注38。奥地利于1884年在“反无政府主义者法”的名称下通过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根据这些法令,社会主义的和工会的组织及其机关报刊遭到警察当局的迫害和查封,它们的领导人被驱逐出境。但是,在罢工运动增长以及1890年和1891年5月1日奥地利工人的群众性行动的影响下,塔菲政府于1891年6月被迫废除这些法令。——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