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卡·马克思 《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编者注
注 释
258 1865年9月25―29日在伦敦召开了预备性的代表会议,以代替原定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工人协会代表大会;关于延期召开代表大会和召集代表会议的决定是总委员会在马克思坚决要求下通过的。马克思认为,国际的各个地方组织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还不够巩固。
按照巴塞尔代表大会(1869年)的决定,国际工人协会的应届代表大会应该在巴黎举行。但是在法国,波拿巴政府对国际各支部进行的警察迫害,使总委员会不得不把应届代表大会的开会地点改为德国的美因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486页)。普法战争的爆发使得这次代表大会不可能召开;在法国内战时期国际会员受到残酷迫害,特别是在巴黎公社被镇压以后,这种迫害更是变本加厉,在这种条件下召开代表大会也是做不到的。根据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国家的联合会都主张把代表大会推迟,并授权总委员会考虑确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日期。同时,由于必须采取便于促进国际思想上的团结和组织上的巩固的共同决定,由于同巴枯宁派和其他加紧进行分裂活动的宗派主义分子的斗争势在必行,另外还有些其他的紧迫任务,因此就需要所有国家的国际代表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还在战争时期,从1870年8月2日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总委员会里提出了代表会议的问题。但是直到1871年夏天才有了召开这种代表会议的现实可能性。大多数联合会都同意总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应该召开国际工人协会秘密代表会议的主张。1871年7月25日总委员会会议根据恩格斯的建议,决定于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在伦敦召开国际的秘密代表会议。
国际伦敦代表会议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成立无产阶级政党而斗争的重要阶段,这次会议是在1871年9月17―23日举行的。代表会议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决议是第九项决议《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该决议宣布,必须在每个国家建立以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为目标的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第260、270、2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