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指《德意志总汇报》编辑比德曼。这里是俏皮话:原文Biedermann(比德曼)既有诚实人的意思,又是该编辑的姓。——编者注
FN2 燕妮·马克思和爱琳娜·马克思。——编者注
注 释
164 《北德总汇报》的编辑卡尔·比德曼于1871年1月1日和4日发表了两篇伦敦通讯,诽谤社会民主工党的领导人按照一个秘密的革命计划行事,并不惜以政治谋杀来达到这一目的。鉴于这一诽谤可能影响对奥·倍倍尔和威·李卜克内西即将进行的判决,娜塔利亚·李卜克内西受丈夫之托于1871年1月8日写信给恩格斯,请他帮助了解一下《北德总汇报》驻伦敦的这个记者。威·李卜克内西估计此人可能是普鲁士驻伦敦使馆的一名工作人员。——第173页。
165 科伦共产党人案件(1852年10月4日―11月12日)是普鲁士政府对十一名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策动的一次挑衅性的案件。控告的证据是普鲁士警探们假造的中央委员会会议的“原本记录”和其他一些伪造文件,以及警察局从已被开除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维利希―沙佩尔冒险主义集团那里偷来的一些文件。法庭根据伪造文件和假证词,判处七名被告三年至六年的徒刑。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案件的策动者的挑衅行为进行了彻底的揭露,见恩格斯《最近的科伦案件》一文和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揭露科伦共产党人案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8卷第449―456、457―536页)。——第173、205、406页。
166 指1871年1月11日《人民国家报》第4号“政治评论”栏内的关于涅恰也夫案件的短评。——第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