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卡·马克思《比利时的屠杀》。——编者注
注 释
274 由于1869年春天英美之间有发生战争的危险,马克思写了总委员会致全国劳工同盟的公开信,并由他在5月11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宣读。英文稿《致合众国全国劳工同盟的公开信》(《Address to the National Labour Union of the United States》)曾印成传单,并载于1869年5月15日《蜂房》报第396号;德文公开信载于1869年5月22日《民主周报》第21号和1869年8月《先驱》杂志第8期。
全国劳工同盟1866年8月在美国巴尔的摩代表大会上成立。美国工人运动出色的活动家威·西耳维斯积极地参加了成立同盟的工作。同盟在美国展开为争取工人组织的独立政策、白人工人和黑人工人的团结、八小时工作制以及女工权利的斗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很快就同国际工人协会建立了联系。1869年,同盟的代表凯麦隆出席了国际巴塞尔代表大会的最后几次会议。1870年8月,同盟在自己的辛辛那提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宣布它拥护国际工人协会的原则,并希望加入协会。但是这一决议并没有实现。全国劳工同盟的领导不久就埋头于制定空想的金融改革方案;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消灭银行制度,并由国家提供低息贷款。1870―1871年,一些工联脱离了同盟,到1872年同盟实际上已不复存在。——第299、5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