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资本论》第一卷。——编者注
注 释
201 《工人辩护士报》从1866年2月10日起改名为《共和国》周报。它的编辑部虽然已经改组,但仍然是国际工人协会的正式机关报,该报发表了关于总委员会会议的报道和国际的其他文件。马克思任工业报公司(参看注159)理事会成员直到1866年6月9日。但是工联的机会主义领导人使马克思的拥护者失去影响,以致1866年4月奥哲尔被任命为总编辑。该报从1866年9月8日第183号开始,宣布自己是改革同盟的机关报,而且实际上完全处于激进派资产阶级的影响之下。该报于1867年7月20日停刊。——第177、490、593页。
270 总委员会早在1865年3月关于巴黎支部中的冲突的决议中就反对只有工人才能成为工人组织中的负责人员这种错误的蒲鲁东主义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91页)。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讨论共同章程和条例时,法国代表托伦对第十一条“国际工人协会的每个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出了修改意见,声称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托伦的声明受到其他代表的坚决反击。克里默和卡特在发言中强调说,国际本身的存在就有赖于许多不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他们特别指出马克思的功绩,正如克里默所说,马克思一生的目的就是谋求工人阶级事业的胜利。托伦的修改意见被否决。
日内瓦代表大会是1866年9月3―8日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共有六十名代表,分别代表总委员会,协会各支部,以及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士的工人团体。大会主席是海·荣克。马克思写了《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213―223页)作为参加大会的总委员会代表的指导文件。掌握大会三分之一票数的蒲鲁东主义者写了一份专门的意见书,提出了他们关于各项议程的广泛纲领来同总委员会的正式报告相对抗。
马克思提出的九点《指示》中,作为大会决议通过的有以下六点:关于国际联合行动、关于缩短工作日、关于儿童和妇女的劳动、关于合作劳动、关于工会以及关于常备军。关于波兰问题,通过了约·菲·贝克尔的折衷性的决议案。日内瓦代表大会批准了国际工人协会的章程和条例。——第256、497、501、519、523、525、530、546、593页。
526 指改革同盟(见注105)。——第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