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信上盖有椭圆形图章:“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伦敦”。——编者注
FN2 写作《资本论》。——编者注
FN3 见本卷第438页。——编者注
FN4 马克思的化名。——编者注
注 释
229 1866年5月1日,在总委员会会议上讨论了如何抵制把德国和丹麦的缝纫工人当做罢工破坏者运入苏格兰去破坏从1866年3月26日开始的爱丁堡缝纫工人的罢工的问题。伦敦的德国裁缝成立了以列斯纳和豪费为首的委员会,决定同总委员会联合行动,以粉碎企业主及其在德国的代理人的计划。列斯纳和豪费应马克思的请求于5月3日寄给他关于爱丁堡事件的详细材料,以便给德国报刊写短评。5月4日,马克思以总委员会的名义写了一篇短评《警告》并把它寄给李卜克内西。它发表在许多德国报纸上(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184―185页)。与此同时,在伦敦发出了列斯纳和豪费写的传单,阐明伦敦德国裁缝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并向伦敦的德国工人发出捐款的号召;另外,总委员会派豪费和汉森到爱丁堡去破坏老板们的计划。1866年7月,委员会发出了给在德国的缝纫工人的第二批传单。总委员会的行动促成了罢工的胜利,同时扩大了国际在英国的影响。——第213、217、520页。
270 总委员会早在1865年3月关于巴黎支部中的冲突的决议中就反对只有工人才能成为工人组织中的负责人员这种错误的蒲鲁东主义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91页)。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讨论共同章程和条例时,法国代表托伦对第十一条“国际工人协会的每个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出了修改意见,声称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托伦的声明受到其他代表的坚决反击。克里默和卡特在发言中强调说,国际本身的存在就有赖于许多不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他们特别指出马克思的功绩,正如克里默所说,马克思一生的目的就是谋求工人阶级事业的胜利。托伦的修改意见被否决。
日内瓦代表大会是1866年9月3―8日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共有六十名代表,分别代表总委员会,协会各支部,以及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士的工人团体。大会主席是海·荣克。马克思写了《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213―223页)作为参加大会的总委员会代表的指导文件。掌握大会三分之一票数的蒲鲁东主义者写了一份专门的意见书,提出了他们关于各项议程的广泛纲领来同总委员会的正式报告相对抗。
马克思提出的九点《指示》中,作为大会决议通过的有以下六点:关于国际联合行动、关于缩短工作日、关于儿童和妇女的劳动、关于合作劳动、关于工会以及关于常备军。关于波兰问题,通过了约·菲·贝克尔的折衷性的决议案。日内瓦代表大会批准了国际工人协会的章程和条例。——第256、497、501、519、523、525、530、546、593页。
491 关于伦敦缝纫工人的罢工,见注227。
1866年4月23日,伦敦的制筛工人宣布罢工,要求增加工资百分之十。当天,罢工委员会分别给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各大城市去信,要求这一生产部门的工人不要在罢工期间到伦敦来应募工作。在总委员会的帮助下,这样的信件也发到了法国和德国。在1866年4月24日总委员会的会议上,伦敦铁丝工人联合会委员佩提斯表示感谢总委员会对罢工者的协助,并宣布铁丝工人打算加入国际协会。——第5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