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价值和社会交换关系的性质]35

  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每个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价格古已有之,交换也一样;但是,价格越来越由生产费用决定,交换延及一切生产关系,这些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才得到充分发展,并且发展得越来越充分。亚当·斯密按照真正的18世纪的方式列为史前时期的东西,先于历史的东西36,倒是历史的产物。
  这种互相依赖,表现在不断交换的必要性上和作为全面中介的交换价值上。经济学家是这样来表述这一点的:每个人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仅仅是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样,也就不知不觉地为一切人的私人利益服务,为普遍利益服务。关键并不在于,当每个人追求自己私人利益的时候,也就达到私人利益的总体即普遍利益。从这种抽象的说法反而可以得出结论: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37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关键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
  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另一方面,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
  不管活动采取怎样的个人表现形式,也不管活动的产品具有怎样的特性,活动和活动的产品都是交换价值,即一切个性,一切特性都已被否定和消灭的一种一般的东西。这种情况实际上同下述情况截然不同:个人或者自然地或历史地扩大为家庭和氏族6(以后是共同体)的个人,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或者他的生产活动和他对生产的参与依赖于劳动和产品的一定形式,而他和别人的关系也是这样决定的。
  活动的社会性质,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和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的相互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而存在的,并且是由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的利害冲突而产生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I—21]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交换手段拥有的社会力量越小,交换手段同直接的劳动产品的性质之间以及同交换者的直接需要之间的联系越是密切,把个人互相联结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家长制的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见我的笔记本第XII本第34b页)38
  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
  交换和分工互为条件。因为每个人为自己劳动,而他的产品并不是为他自己使用,所以他自然要进行交换,这不仅是为了参加总的生产能力,而且是为了把自己的产品变成自己的生活资料(见我的《经济学评论》第V(13、14)页)39。以交换价值和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诚然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依赖为前提,但同时又以生产者的私人利益完全隔离和社会分工为前提,而这种社会分工的统一和互相补充,仿佛是一种自然关系,存在于个人之外并且不以个人为转移。普遍的需求和供给互相产生的压力,作为中介使漠不关心的人们发生联系。
  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这种必然性本身证明了两点:(1)个人还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2)他们的生产不是直接的社会的生产,不是本身实行分工的联合体的产物。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做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因此,正像前面谈到发行小时券的银行时看到的那样,设想在交换价值,在货币的基础上,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对他们的总生产实行控制,那是再错误再荒谬不过的了。
  一切劳动产品、能力和活动进行私人交换,既同以个人相互之间的统治和从属关系(自然发生的或政治性的)为基础的分配相对立(不管这种统治和从属的性质是家长制的,古代的或是封建的)(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交换只是附带进行的,或者大体说来,并未触及整个共同体的生活,不如说只发生在不同共同体之间,决没有征服全部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又同在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个人所进行的自由交换相对立。(这种联合不是任意的事情,它以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发展为前提,这一点在这里就不进一步论述了。)
  分工产生出密集、结合、协作、私人利益的对立、阶级利益的对立、竞争、资本积聚、垄断、股份公司——全都是对立的统一形式,而统一又引起对立本身——,同样,私人交换产生出世界贸易,私人的独立性产生出对所谓世界市场的完全的依赖性,分散的交换行为产生出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这些制度的簿记[I—22]至少可以使私人交换进行结算。虽然每个民族的私人利益把每个民族有多少成年人就分成多少个民族,并且同一民族的输出者和输入者之间的利益在这里是互相对立的;可是在汇率中,民族商业却获得了存在的假象,等等。谁也不会因此认为,通过交易所改革就可以铲除对内或对外的私人商业的基础。但是,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产生出一些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它们同时又是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有大量对立的社会统一形式,而这些形式的对立性质决不是通过平静的形态变化就能炸毁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现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发现隐蔽地存在着无阶级社会所必需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关系,那么一切炸毁的尝试都是唐·吉诃德的荒唐行为。)
  我们已经看到,虽然交换价值=物化在产品中的相对劳动时间,而货币又=同商品实体相分离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这种交换价值或货币关系中,包含着商品同它的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包含着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同货币之间的矛盾。我们已经看到,通过劳动货币形式直接创造商品的摹本的银行,是一种空想。因此,虽然货币仅仅是同商品实体相分离的交换价值,而且只是由于这种交换价值要使自身在纯粹形式上确定下来的趋势,货币才得以产生出来,但商品却不能直接转化为货币;也就是说,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量的真凭实据,并不能在交换价值世界中充当商品的价格。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对于货币的一种形式——指货币充当交换手段(而不是交换价值的尺度)——经济学家们都清楚,货币存在的前提是社会联系的物化;这里指的是货币表现为抵押品,一个人为了从别人那里获得商品,就必须把这种抵押品留在别人手里。在这种场合,经济学家自己就说,人们信赖的是物(货币),而不是作为人的自身。但为什么人们信赖物呢?显然,仅仅是因为这种物是人们互相间的物化的关系,是物化的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无非是人们互相间生产活动的关系。每一种别的抵押品对抵押品持有者可以直接作为抵押品来用,而货币对于他只作为“社会的抵押品”40来用,但货币所以是这种抵押品,只是由于它具有社会的(象征性的)属性;货币所以能拥有社会的属性,只是因为各个人让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作为对象同他们自己相异化。)
  在一切价值都用货币来计量的行情表中,一方面显示出,物的社会性离开人而独立,另一方面显示出,在整个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对于个人,对于所有个人表现出来的异己性的这种基础上,商业的活动又使这些物从属于个人。因为世界市场(其中包括每一单个人的活动)的独立化(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随着货币关系(交换价值)的发展而增长,以及后者随着前者的发展而增长,所以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随着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独立和漠不关心而一同增长;因为这种矛盾导致危机等等,所以随着这种异化的发展,在它本身的基础上,人们试图消除它;行情表、汇率、商业经营者间的通信和电报联系等等(交通工具当然同时发展),通过这些东西,每一单个人可以获知其他一切人的活动情况,并力求使本身的活动与之相适应。(就是说,虽然每个人的需求和供给都与一切其他人无关,但每个人总是力求了解普遍的供求情况;而这种了解又对供求产生实际影响。虽然这一切在现有基地上并不会消除异己性,但会带来一些关系和联系,这些关系和联系本身包含着消除旧基地的可能性。)(普遍的统计等等的可能性。)
  (此外,这应当在考察“价格、需求和供给”这些范畴时加以阐述。这里只须指出一点,在行情表上实际呈现出来的整个商业和整个生产的概况,事实上提供了最好的证据,表明单个人本身的交换和他们本身的生产是作为独立于他们之外的物的关系而与他们相对立。在世界市场上,单个人与一切人发生联系,但同时这种联系又不以[I—23]单个人为转移,这种情况甚至发展到这样的高度,以致这种联系的形成同时已经包含着超越它自身的条件。)
  比较代替了实际的共同性和普遍性。
  (人们说过并且还会说,美好和伟大之处,正是建立在这种自发的、不以个人的知识和意志为转移的、恰恰以个人互相独立和漠不关心为前提的联系即物质的和精神的新陈代谢这种基础上。毫无疑问,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同样毫无疑问,在个人创造出他们自己的社会联系之前,他们不可能把这种社会联系置于自己支配之下。如果把这种单纯物的联系理解为自然发生的、同个性的自然(与反思的知识和意志相反)不可分割的、而且是个性内在的联系,那是荒谬的。这种联系是各个人的产物。它是历史的产物。它属于个人发展的一定阶段。这种联系借以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性只是证明,个人还处于创造自己的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他们的社会生活。这是各个人在一定的狭隘的生产关系内的自发的联系。
  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之中,也是可笑的。资产阶级的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41的对立,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资产阶级观点一同升入天堂。)
  (这里可以用单个人对科学的关系作例子。)
  (把货币比做血液——“流通”一词为这种比喻提供了理由——这大体上就像梅涅尼·阿格利巴把贵族比做胃42一样不正确。)
  (把货币比做语言43同样不正确。观念不是这样转化为语言:观念的特性消失了,而观念的社会性同观念并存于语言中,就像价格同商品并存一样。观念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观念必须先从本族语言翻译成别族语言才能流通,才能进行交流,这种场合的观念才可作较多的类比;但是这种类比不在于语言,而在于语言的异族性。)
  (一切产品、活动、关系可以同第三者,同物的东西相交换,而这第三者又可以无差别地同一切相交换,就是说,交换价值(以及货币关系)的发展,同普遍收买、普遍贿赂是一回事。普遍的卖淫现象,表现为人的素质、能力、才能、活动的社会性质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说得文雅一点就是:普遍的效用关系和适用关系。使不同的东西等同起来,——莎士比亚对货币就有过这样中肯的理解44。没有货币,就不可能有致富欲本身;其他的一切积累和积累欲,表现为自然发生的、有限的、一方面受需要、另一方面受产品的有限本性制约的东西(万恶的求金欲45)。)
  (货币制度的发展,显然已经以其他的一般发展为前提。)
  如果考察的是产生出不发达的交换、交换价值和货币的制度的那种社会关系,或者有它们的不发达程度与自身相适应的那种社会关系,那么一开始就很清楚,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发生关系,如作为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在货币关系中,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而这种表面现象使民主主义受到迷惑),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养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这种独立一般只不过是错觉,确切些说,可叫做——在彼此关系冷漠的意义上——彼此漠不关心)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但是,只有在那些不考虑个人互相接触的条件即生存条件的人看来(而这些条件又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它们尽管由社会产生出来,却表现为似乎是自然条件,即不受个人控制的条件),各个人才显得是这样的。
  [I—24]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因为单个人不能摆脱自己的人的规定性,但可以克服和控制外部关系,所以在第二个场合他的自由看起来比较大。但是,对这种外部关系或这些条件的进一步考察表明,属于一个阶级等等的各个人如果不消灭这些关系或条件,就不能把它们全部加以克服。个别人偶尔能战胜它们;受它们控制的大量人却不能,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就表明,各个人从属于而且必然从属于它们。)
  这些外部关系并未排除“依赖关系”,它们只是使这些关系变成普遍的形式;不如说它们为人的依赖关系造成普遍的基础。个人在这里也只是作为一定的个人互相发生关系。这种与人的依赖关系相对立的物的依赖关系也表现出这样的情形(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
  关系当然只能表现在观念中,因此哲学家们认为新时代的特征就是新时代受观念统治,从而把推翻这种观念统治同创造自由个性看成一回事。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更容易犯这种错误,因为上述关系的统治(上述物的依赖关系,不用说,又会转变为一定的,只不过除掉一切错觉的人的依赖关系)在个人本身的意识中表现为观念的统治,而关于这种观念的永恒性即上述物的依赖关系的永恒性的信念,统治阶级自然会千方百计地来加强、扶植和灌输。
  (当然,对于封建时代的“纯粹人的关系”等等的错觉,一刻也不能忘记:(1)这种关系本身在自己的范围内,在一定的阶段上具有物的性质,例如,从纯粹军事隶属关系到地产关系的发展就表明这一点;但是(2)由这些关系没落而转变成的物的关系,其本身具有狭隘的、为自然所决定的性质,因而表现为人的关系,而在现代世界中,人的关系则表现为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纯粹产物。)
  产品成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商品并列获得特殊的存在,即商品采取这样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形式(1)它可以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2)因而成为一般商品,它的自然特性消失了;(3)它的交换能力的尺度已经确定,即它与其他一切商品赖以相等的一定比例已经确定,它是作为货币的商品,而且不是作为货币一般,而是作为一定数量的货币的商品,因为,要表现交换价值的一切差别,货币必须是可以计数的,在量上是可分的。
  货币,一切商品作为交换价值转化成的共同形式,一般商品,其本身必须作为特殊商品与其他商品并存,因为商品不仅在人的头脑中必须用货币来计量,而且在实际交换中必须与货币相交换和相兑换。由此而产生的矛盾,留待其他地方去阐述。正像国家一样,货币也不是通过协定产生的。货币是从交换中和在交换中自然产生的,是交换的产物。
  最初充当货币的商品——不是作为需要和消费的对象,而是为着用它再去交换其他商品而换进来的商品——是最经常地作为需要的对象换进来的,即进行流通的商品;因而能够最可靠地用来再去交换其他特殊商品;因而在当时社会组织下最能代表财富,是最普遍的供求的对象,并且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如盐、毛皮、牲畜、奴隶。这样的商品在其作为商品的特殊形态上,实际上比其他商品更符合于作为交换价值的自身(遗憾的是,德语中没有合适的词来表达denrée和marchandise的区别(1))。
  商品的特殊有用性,不管是作为特殊的消费品(毛皮),还是作为直接的生产工具(奴隶),在这里给商品打上货币的烙印。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恰好会发生相反的情况,就是说,那种最不容易直接成为消费品或生产工具的商品反而最适于代表这一方面:它为交换本身的需要服务。在前一种[I—25]情况下,商品由于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而成为货币;在后一种情况下,商品由于充当货币而获得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耐久性、不变性、易于分割和重新合并、因较小的体积包含着较大的交换价值而便于运送,——这一切使得贵金属在较后阶段特别适于充当货币。同时,它们构成从货币的最初形式开始的自然过渡。在生产和交换的略高一些的阶段上,生产工具比产品重要;而金属(起初是石块)是最初的和最不可缺少的生产工具。就在古代人的货币中扮演了重大角色的铜来说,充当生产工具的特殊使用价值,和不是来自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与商品作为交换价值(包括交换手段)的规定相适应的其他属性,在它身上还是结合在一起的。
  以后,贵金属又从其他金属中分离出来,因为它不氧化等等,质地均匀等等,其次,贵金属更适于较高的发展阶段,因为它们对消费和生产的直接有用性降低了,而它们由于稀少却能更好地代表纯粹以交换为基础的价值。它们一开始就表示剩余,即财富最初表现的形式。而且人们更乐意用金属换金属,而不是换其他商品。
  货币的最初形式是与交换和物物交换的低级阶段相适应的,那时货币更多地还是出现在它作为尺度而不是作为实际的交换工具的规定上。在这个阶段上,尺度还能够纯粹是想象的(不过在黑人那里,金属条块32指的是铁)。(但贝壳等等更适于以金银为末端的那个系列。)
  由于商品成为一般交换价值,结果交换价值成为一种特殊商品:交换价值之所以能够如此,只是因为一种特殊商品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而获得代表或象征它们的交换价值的特权,即成为货币的特权。一种特殊商品与一切商品的货币属性相对立,作为货币主体而出现——这是由交换价值自身的本质产生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货币的交换价值又能够获得一个脱离货币材料,脱离货币实体的存在,如纸币,但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权并没有消失,因为这种特殊的存在必须继续从这种特殊商品那里得到自己的名称。
  因为商品是交换价值,所以它可以同货币交换,同货币相等。它同货币相等的关系,即它的交换价值的规定性,是它转化为货币的前提。特殊商品同货币相交换的比例,即一定的商品量可以转化成的货币量,决定于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作为一定的劳动时间的体现,商品是交换价值;在货币上,商品所代表的劳动时间份额,不仅被计量,而且包含在它的一般的、符合概念的、可以交换的形式中。货币是这样一种物质中介:交换价值隐藏在其中,从而取得了一种符合自己一般规定的形态。亚当·斯密说,劳动(劳动时间)是用来购买一切商品的最初的货币。46如果考察的是生产行为,那么这始终是正确的(就相对价值的规定来说,也始终是正确的)。在生产中,每个商品总是不断地同劳动时间相交换。
  与劳动时间不同的货币的必然性,正是由于下述原因产生的:一定份额的劳动时间不应当表现在自己直接的和特殊的产品上,而应当表现在某种间接的和一般的产品上,即表现在与含有同一劳动时间的其他一切产品相等和可以相兑换的那种特殊产品上;这种劳动时间不是包含在一种商品中,而是同时包含在一切商品中,因而包含在代表其他一切商品的一种特殊商品中。
  劳动时间本身不能直接成为货币(换句话说,这等于要求每个商品直接成为它自己的货币),正是因为劳动时间(作为对象)实际上始终只是存在于特殊产品中:作为一般对象,劳动时间只能象征性地存在,它恰好又存在于被设定为货币的那种特殊商品中。劳动时间并不是作为一般的、与商品的自然特殊性相脱离和相分离(相隔绝)的交换对象而存在。然而,要直接实现货币的条件,劳动时间又必须作为这样的交换对象而存在。正是劳动(从而交换价值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的一般性即社会性的对象化,使劳动的产品成为交换价值,赋予商品以货币的属性,而这种属性又意味着有一个独立存在于商品之外的货币主体。
  一定的劳动时间对象化在具有特殊属性并与需要发生特殊关系的一定的特殊商品中;而作为交换价值,劳动时间必须对象化在这样一种商品中,这种商品只表现劳动时间的份额或量而同劳动时间的自然属性无关,因而可以变形为——即交换成——对象化着同一劳动时间的其他任何商品。作为对象,它们必须具有这种一般性质,[I—26]而这种性质是与它们的自然特殊性相矛盾的。这种矛盾只有通过矛盾本身的对象化才能解决,即只有使商品成为双重的东西才行:一方面处于自己自然的直接形式中,另一方面处于作为货币的间接形式中。这后一种情况要成为可能,只有某种特殊商品成为比如说交换价值的一般实体才行,或者说,只有把商品的交换价值跟某一区别于其他一切商品的特殊实体,跟某一特殊商品视为同一个东西才行。也就是说,商品必须先同这种一般商品,同劳动时间的象征性的一般产品或化身相交换,然后才能作为交换价值随便同任何其他商品相交换,变形为任何其他商品。
  货币是作为一般对象的劳动时间,或者说,是一般劳动时间的对象化,是作为一般商品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由于调节交换价值,它实际上就不仅是交换价值内在的尺度,而且是交换价值的实体本身(因为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没有任何其他实体,没有自然属性),并且还能直接充当交换价值的货币,即提供使交换价值本身得以实现的因素;如果说这一切看来十分简单,那么,这种简单的外表是骗人的。实际情况正相反,交换价值关系——商品作为彼此相同和彼此可以相等的劳动时间化身的关系——包含着矛盾,这种矛盾在与劳动时间不同的货币上取得了自己的物的表现。
  在亚当·斯密那里,这种矛盾还是表现为同时并存的东西。除了特殊的劳动产品(作为特殊对象的劳动时间)以外,劳动者还必须生产某些数量的一般商品(作为一般对象的劳动时间)。斯密认为,交换价值的两种规定是在外部同时并存的47。整个商品的内在实质显得尚未被矛盾所贯穿和浸透。这是与他所处的生产阶段相适应的,那时劳动者还直接在自己的产品中取得一部分自己的生存资料;无论是劳动者的全部活动还是他的全部产品,都不依赖于交换,也就是说,维持生活的农业(或斯图亚特的类似说法48)还在很大程度上占优势,而且家长制的工业(与农业结合在一起的家庭手工织布和纺纱)也是这样。只有剩余物才在国内大范围内进行交换。交换价值及由劳动时间来决定,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充分发展起来。
  (附带说明:如果认为商品的消费只能随着它们的生产费用的减少而增加,这种看法对金银来说比对任何其他商品来说更不正确。不如说,金银的消费随着一般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因为金银的使用专门代表财富、富裕、奢侈,因为它们本身代表一般财富。撇开作为货币使用不谈,金银的消费随着一般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如果它们的供给突然增加,即使生产费用或它们的价值并没有相应降低,它们也会找到迅速扩大的市场,从而会阻碍它们的贬值。由于澳大利亚和加利福尼亚49而发生的许多问题,对于那些认为金银的消费完全取决于它们生产费用的降低的经济学家来说,是无法理解的,他们在这些问题上总是兜圈子,现在这些问题得到说明了。这正好是同金银代表财富相联系的,即同它们充当货币的属性相联系的。)
  (我们在配第的著作中看到的作为永久商品的金银同其他商品的对立50,早在色诺芬的著作《雅典国家的收入》第一章谈到大理石和银时就已有论述:
  “这块国土不仅就每年成长和凋谢的作物来说是上等的,而且还有长久的利益。它丰产石头〈即大理石〉…… 有这样的土地,播种后毫无收成,但如深挖下去,却比生产五谷能养活更多的人……”51
  (应当指出,不同的部落6或民族之间的交换——交换的最初形态正是这种交换,而不是私人交换——起初是开始于从未开化部落那里购买(骗取)剩余物,这不是它的劳动产品,而是它所占领的土地和自然界的自然产物。)
  (由于货币必须通过一定的商品而象征性地表现出来,于是就要说明这种商品本身(金等等),说明由此产生的通常的经济矛盾。这是第二。其次,一切商品为要作为价格确定下来,必须与货币相交换,而不管这种交换是实际地进行还是仅仅想象地进行,因此就要确定金或银的量同商品价格的比例。这是第三。很明显,单是用金或银来计量,金银的量并不会影响商品价格;然而,只要货币真正充当流通工具,由于实际的交换,困难就产生了;供求关系等等。但是,凡是影响作为流通工具的货币的价值的因素,显然也会影响作为尺度的货币。)
  [I—27]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从劳动时间本身可以交换(本身是商品)来说,它不仅在量上被规定了,而且在质上也被规定了,并且,不仅在量上不相同,而且在质上也不相同;它决不是一般的、自我等同的劳动时间;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同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不相符合,正像特殊的商品和产品同作为客体的劳动时间不相符合一样。
  亚·斯密认为,劳动者除了自己的特殊商品以外,还必须生产一般商品,换句话说,还必须赋予自己的一部分产品以货币形式,总之,只要他的商品对于他自己不是充当使用价值,而是充当交换价值,就要赋予它们以货币形式,47——这种论点从主体方面来表达无非是说: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时间不能直接同任何其他特殊劳动时间相交换,它的这种一般交换能力还需要通过中介而取得,它必须采取与本身不同的、对象的形式,才能获得这种一般交换能力。
  从生产行为本身来考察,单个人的劳动就是他用来直接购买产品即购买自己特殊活动的对象的货币;但这是一种只能用来购买这种特定产品的特殊货币。为了直接成为一般货币,单个人的劳动必须一开始就不是特殊劳动,而是一般劳动,也就是说,必须一开始就成为一般生产的环节。但在这种前提下,不是交换最先赋予单个人的劳动以一般性质,而是单个人的劳动预先具有的共同性决定着对产品的参与。生产的共同性一开始就使产品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最初在生产中发生的交换——这不是交换价值的交换,而是由共同需要,共同目的所决定的活动的交换——一开始就意味着单个人参与共同的产品界。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被设定为一般劳动。而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劳动在交换以前就会被设定为一般劳动;也就是说,产品的交换决不会是促使单个人参与一般生产的中介。当然,中介必定是有的。
  在以单个人的独立生产为出发点的第一种情况下——不管这些独立生产通过自己的互相联系而在事后怎样确立和发生形态变化——,中介作用来自商品交换,交换价值,货币,它们是同一关系的表现。在第二种情况下,前提本身起中介作用;也就是说,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被设定为社会劳动。因此,不管他所创造的或协助创造的产品的特殊物质的形态如何,他用自己的劳动所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因此,他也不需要去交换特殊产品。他的产品不是交换价值。这种产品无须先变成一种特殊形式,才对单个人具有一般性质。在这里,不存在交换价值的交换中必然产生的分工,而是某种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结果的劳动组织。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只是由于产品变成交换价值和这些交换价值的交换,才在事后成立。在第二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是前提,并且参与产品界,参与消费,并不是以互相独立的劳动或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为中介。它是以个人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生产条件为中介的。
  因此,要想使单个人的劳动(就是说,也使他的产品)直接成为货币,成为已经实现的交换价值,那就等于把它直接规定为一般劳动,这就恰好否定了使劳动必须成为货币和交换价值并依赖于私人交换的那些条件。使单个人的劳动直接成为货币的要求,只有在不再能提出这种要求的条件下,才能得到满足。因为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劳动的前提恰好是:不论是单个人的劳动还是他的产品,都不直接具有一般性;他的产品只有通过对象的中介作用,通过与它不同的货币,才能获得这种形式。
  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正像在单个人的场合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一样,社会必须合乎目的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然而,这同用劳动时间计量交换价值(劳动或劳动产品)有本质[I—28]区别。同一劳动部门的各单个人的劳动,以及不同种类的劳动,不仅在量上不同,而且在质上也不同。物只在量上不同的前提是什么呢?是它们的质的同一性。因此,从量上计量劳动,其前提是它们的质的同类性,同一性。
(1) 法语“denrée”和“marchandise”不同,前者指作为消费品的商品,后者指作为贸易品的商品。——编者注
35  这个片断,写在手稿第I笔记本第20—28页上,属于《货币章》的内容。其中除集中论述了交换价值和社会交换关系的性质以及货币的必然性之外,还谈到了人类社会联系发展的三大形式,谈到了在未来的社会中,时间节约的规律将成为首要的经济规律等重要思想。这个片断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0卷第105—123页,标题是编者加的。——50。
36  指亚·斯密在《国富论》第1卷第6章开头所提出的论断:“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制产生之前的社会原始不发达状态中”,商品的交换价值由生产这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对斯密这一论点的评述,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VI笔记本第243—249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45—53页)。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使用的“生产费用”有三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商品的内在的生产费用等于商品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商品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总量”(《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XIV笔记本第788页),即(c+v+m);另一种含义是等于资本家预付的生产费用,即(c+v);第三种含义是等于生产价格,“由平均利润决定的价格,也就是由预付资本的价格加平均利润决定的价格,可以叫做生产费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XV笔记本第919—932页),即(c+v+平均利润)。在这里,生产费用是在第一种含义上使用的。——50。 37  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是英国哲学家托·霍布斯的用语,出自他1642年的论文《论公民》中的致读者序(《霍布斯哲学著作集》1668年阿姆斯特丹版第1卷第7页)以及他用英文写的《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1651年伦敦版的拉丁文译本(《霍布斯哲学著作集》1668年阿姆斯特丹版第2卷第83页)。霍布斯认为,人的自然状态,即市民社会之外的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为了克服这种状态,人们必须通过契约来建立国家。——50。
38  马克思的这个笔记本至今尚未找到。——52。
39  马克思的这篇手稿至今尚未找到。——52。
40  马克思把货币称为“抵押品”或“社会的抵押品”,一方面是指亚里士多德的用语(见《尼科马赫伦理学》第5卷第8章第14节),另一方面是指英国经济学家约·贝勒斯对货币下的定义(见约·贝勒斯《论贫民、工业、贸易、殖民地和道德堕落》1699年伦敦版第13页)。马克思在《七个笔记本的索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311页)中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脚注(88)中引用了贝勒斯的话,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54页。

马克思在1851年期间对《伦敦笔记》进行加工而形成的笔记《完成的货币体系》第LX节中简短地概括了约·格·毕希的论点:“货币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普遍抵押品。”(见约·格·毕希《从国家经济和商业来看的货币流通》1800年汉堡—基尔第2版第1卷第298—299页),马克思在《伦敦笔记》第VI笔记本中还摘录了约·洛克1691年的著作《略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中关于“货币是抵押品”的说法(见《洛克著作集》(四卷集)1768年伦敦版第2卷第15页),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0卷第110页。——55。
41  指与资本主义形成对照的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个人地位的浪漫描述。亚·亨·弥勒在《治国艺术原理》1809年柏林版下册第72—217页,托·卡莱尔在《宪章运动》1840年伦敦版第49—80页都有这类描述。——57。
42  阿格利巴把贵族比做胃,这一比喻源于罗马历史传说:罗马贵族梅涅尼·阿格利巴为了劝说公元前494年举行起义并上圣山反抗贵族压迫的平民,向他们讲了一则人体四肢反抗胃的寓言,使平民同意和解。阿格利巴把当时的社会比做有生命的机体,把平民比做机体的手,把贵族比做供养这个机体的胃。手和胃分离开来,就要引起生命机体的必然死亡,同样,平民拒绝履行他们的义务,就等于古罗马国家的灭亡。——57。
43  所谓把货币比做语言,显然是指约·弗·布雷《劳动的不公正现象及其解决办法》1839年利兹版第141页上的比喻。——57。
44  莎士比亚对货币的中肯理解,见他的《雅典的泰门》第4幕第3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第3节脚注(91)(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55页)、《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三章第6节(B)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III的《货币》一节中(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都曾直接引用过莎士比亚这段话。——57。
45  万恶的求金欲是罗马诗人维吉尔《亚尼雅士之歌》第3卷第57行的用语。——57。
46  亚·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5章的原话是:“劳动是第一性的价格,是用来购买一切物品的最初的货币。”——62。
47  亚·斯密关于交换价值由特殊劳动产品量和一般商品量两方面决定的论断,见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4章:“有思虑的人……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64、65。
48  詹·斯图亚特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88页中,把农业分成两种:“作为商业部门的农业”和“作为生产直接生存资料的农业”。——64。
49  指1848年在加利福尼亚和1851年在澳大利亚发现了丰富的金矿。这一发现对欧美各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从欧洲和美洲向这些地方大批移民,这就是所谓的“黄金热”。“黄金热”引起商品价格猛涨,英国和美国殖民主义者趁机进行投机而发财。

1850年1月,在发现加利福尼亚金矿后18个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经指出了这些发现对欧洲、美洲、亚洲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的工商业发展,以及对新兴国家的殖民,都将有巨大的意义,参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时评。1850年1—2月》和《时评。1850年5—10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0卷第267—281、575—621页)。——64。

[50] 威·配第在《政治算术论文集》1699年伦敦版第178—179页上说:“商业的伟大的和最后的成果,不是一般财富,而主要是充裕的白银、黄金和珠宝。充裕的葡萄酒、谷物、家禽、肉类等等是财富,但只是一时一地的财富。因此,生产这些商品和从事这种贸易,以保证国家获得金银,这比其他活动更为有利。”——64。
51  这段引文摘自色诺芬《论增加雅典国家的收入或赋税》第1章第4节和第5节。载于《色诺芬文存》,约·哥·施奈德编,1815年莱比锡版第6卷第143页。——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