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11月14日于伦敦
脚 注
(1) 马克思和恩格斯《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自拉克等人的通告信》,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编者注
(2) 草稿中删去下面一段话:“援引纲领中关于废除一切间接税的条款,采取禁止同意这个政府征收任何捐税的策略.并把拒绝参加投票作为唯一的行动准则。”——编者注
注 释
215 民族自由党是以普鲁士资产阶级为主的德国资产阶级政党,于1866年秋——在资产阶级的进步党分裂之后成立。民族自由党为了满足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而放弃了资产阶级争取政治统治的要求、把在普鲁士的领导下统一德意志各邦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该党的政策反映了德国自由资产阶级向俾斯麦政府投降的立场。——440。
404 与这封信一起保存下来的还有一个草稿,草稿中不同的地方在脚注中作了说明。——439。
405 1879年5月17日,社会民主党议员麦·凯泽尔经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同意发表了为俾斯麦政府的保护关税法案辩护的演说并在初读时投票赞成该法案。马克思和恩格斯严厉地谴责了凯泽尔为这个有利于大工业家和大地主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提案进行辩护的行为,同时也严厉地谴责了德国社会民主党许多领导人对凯泽尔的纵容态度(参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73—477页)。——440。
406 指卡·希尔施撰写的两篇文章《关于关税的辩论》和《关于凯泽尔的演说和投票问题》。他在文章中抨击了麦·凯泽尔在帝国国会里发表的为保护关税法案辩护的演说。这两篇文章刊登在1879年5月25日、6月8日《灯笼》周刊第21、23期上。——440。
407 奥·倍倍尔在1879年10月23日给恩格斯的信中援引了1876年和1877年的党代表大会的决议,为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在讨论保护关税问题时的策略进行辩护。决议中说:关于保护关税或贸易自由的问题对于社会民主党来说不是一个原则问题,代表大会根据这个理由允许党员在这个问题上自行决定自己的立场(参看本卷第441—442页)。——440。
408 反社会党人法即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19日通过并于10月21日生效的一项法律,其目的在于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项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被取缔。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查桨,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镇压。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正确地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结合起来。大大加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日益壮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于1890年1O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项法律的评价,见Ⅸ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一文。——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