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鲁东的协作社计划争论了三个晚上,最初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反对我,到最后只剩下艾泽曼和其余三个格律恩分子。我所要证明的主要就是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同时证明:在蒲鲁东的万应灵药中找到了新生命力的格律恩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根本是反无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和庸人的东西。最后,我因我的对手们老是重复同样的论据而发火了,并且直接攻击了这些施特劳宾人,这引起了格律恩分子的极大的愤怒,但是我借此迫使这位高贵的艾泽曼对共产主义进行了公开的攻击。于是我就把他痛骂了一顿,使得他再也没有露面了。
我当时紧紧抓住了艾泽曼给我的把柄——对共产主义的攻击,尤其是因为格律恩在继续捣鬼,奔走于各个作坊之间,每个星期天都邀请人们到他家里去,如此等等,而在上面说过的那次会议以后的星期天他自己做了一桩天大的蠢事:当着8—10个施特劳宾人的面攻击了共产主义。因此,我宣布,在我继续参加讨论以前,必须先表决,我们在这里是不是以共产主义者的身分来集会的。如果是,那就必须注意不让象艾泽曼攻击共产主义那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如果不是,如果这里只是随便什么人在随便讨论某个问题,那我就不必和他们打交道,以后也不再来了。这使格律恩分子大为震惊,他们就辩解起来了,说他们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为了自己弄清问题来这里集会的,他们都是进步的人,并不是片面的空谈家,等等,象这样正直的人无论如何是不能称为“随便什么人”的。此外,他们首先想要知道,共产主义究竟是什么……
我当时给他们下了一个最简单的定义,这个定义恰好涉及目前争论的各点,它用财产公有排斥了对资产者和施特劳宾人采取和解、温情和尊敬的态度,最后也排斥了蒲鲁东的股份公司及其所保留的私人财产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此外,这个定义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们作为借口来离题发挥和回避所提出的投票表决。这样,我把共产主义者的宗旨规定如下:(1)维护同资产者和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进行暴力的民主的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
这个问题争论了两个晚上。到第二个晚上,三个格律恩分子中最好的一个觉察到大多数人的情绪,完全转到我这方面来了。其余两个老是自相矛盾,而自己却对此毫无觉察。有好几个还从来没有发过言的人突然开口讲话,宣布坚决拥护我。在这以前只有云格这样做过。这几个新人,虽然因为害怕得发抖而说不清,但是都说得非常好,看来他们具有相当健全的头脑。一句话,在表决的时候,以13票对2票宣布集会是共产主义的,是遵守上述定义的。至于投反对票的那两个依然忠实的格律恩分子,其中的一个后来也宣称他有改邪归正的最大愿望……
写完这些以后,我又去到施特劳宾人那里,在那里查明了下面的情况:格律恩由于本事不大,伤害不了我什么,于是就让人在城门口告我的密。艾泽曼在城门口的公开集会上攻击共产主义,参加这种集会的有密探,会上自然没有人会反击他,否则就要冒被驱逐的危险;云格曾经十分愤怒地反击过他,不过我们昨天已经警告了云格。于是艾泽曼就把云格称作某个第三者(自然是指我)的传声筒,说这个第三者突然象一颗炸弹似的出现在这些人里面,说这个人很懂得怎样教会人们在城门口的集会上进行辩论,等等。总之,他在这里所说的事情,也就是他向警察所作的不折不扣的告密。而发生这种事情的那家店主,在一个月以前就说过:你们中间始终都有密探,同时警官有一次也来参加过集会。艾泽曼直截了当攻击云格是“革命者”。格律恩先生始终都在场,极力教唆艾泽曼该怎样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70、71、74—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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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页:同所有的格律恩分子争论了三个晚上,要证明蒲鲁东主义是小资产阶级的,反无产阶级的。289}
{同蒲鲁东派的斗争。注意}
{巴黎}
{(1846)}
{第42页:恩格斯对共产主义下定义:
(1)维护无产阶级利益,反对资产阶级
(2)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
(3)除了暴力的民主的革命以外,不承认其他手段(这个问题争论了两个晚上)结果:+13-2!!!((在蒲鲁东的书之前。第43页))。}
{注意}
{第45页:格律恩在警察面前攻击共产主义:告密——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