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11月26日)
  哥尔布诺夫同志:
  请予以登记。
  发出去。
  要检查。
  要么是没有详尽的细则(是用电话传达的吗?谁传达的?检查过没有?检查是否可靠?怎么检查的?等等),要么是执行得不认真。
  一定要保证执行。由谁负责?不执行就关他一两次。
  否则是不会见效的。91
  列宁
  载于1958年《历史文献》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6页

注  释

91 列宁的这张便条是因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格·雅·索柯里尼柯夫找列宁被哨兵阻拦而写的,谈的是改进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工作的问题。——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