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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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拉脱维亚边疆区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的“传单”,大概是指召开拉脱维亚边疆区社会民主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告。该通告于这次大会前不久在国外出版,并在1913年3月29日该党中央机关报《斗争报》上发表。
拉脱维亚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在自己的机关报《公报》上转载了这个通告,同时对该党取消派中央制定的代表大会议程提出了一系列批评意见,因为这个议程有意回避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他们特别猛烈地抨击了中央决定的这样一点,即它打算要等到为召开代表大会向中央会计处交足3000卢布时,才着手准备这次代表大会。他们认为这是中央拖延召开代表大会的新尝试,而这次代表大会是绝大多数党员坚决要求召开的。——271。
284
拉脱维亚布尔什维克遵循列宁的指示,在拉脱维亚边疆区社会民主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发表了自己的纲领和决议草案。纲领草案是列宁在1913年5月为代表大会写的,1913年8月发表于《战友报》第4号,并于1913年11月作为《公报》第8号抽印本以《我们向拉脱维亚边疆区社会民主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纲领》为题出版,随后又作为1913年11月20日出版的《公报》第9—10号合刊的社论发表。《公报》编辑部由于受了内部调和主义分子的影响,在发表列宁起草的这个纲领时略去了专门论述民族问题的一节,并对其他几节作了部分删改。
在《列宁全集》俄文版中,《纲领草案》是按照保存下来的俄文手稿全文刊印的(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3卷第208—217页)。——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