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146 列宁提出的草案于1922年5月11日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 根据政治局的决定,5月16日在中央统计局、国家计划委员会、粮食人民委员部、农业人民委员部代表的会议上核实了1921―1922年度征收的和1922―1923年度预期征收的粮食税数额的材料。——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