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 宁 11月29日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260页 |
注 释
151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于1921年11月26日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粮食人民委员部关于口粮定额问题的建议,并查明有无必要成立一个工资基金审定委员会。委员会拟了一个草案,建议撤销工资委员会,另外成立一个附属于劳动国防委员会的中央工资基金委员会。这里收载的是列宁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委员会的草案按照列宁的意见修改后于12月1日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
手稿上有一处笔误:工资委员会是根据人民委员会1921年11月1日(而不是11月10日)的决定成立的。——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