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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82页 |
注 释
119 这个决定草案是在俄共(布)中央政治局1921年10月20日会议上写的。这次会议讨论了财政人民委员部关于吸收它的代表参加劳动国防委员会、区域和省的经济会议并拥有表决权的申请。政治局否决了财政人民委员部的申请,通过了列宁的建议。手稿上最后一句话已被删去,没有写进决定。
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财政委员会是根据列宁的建议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后不久建立的,任务是研究在转向新经济政策时的财政政策问题。——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