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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 9月15日 载于1939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21页 |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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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俄共(布)第一次清党。这次清党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资本主义分子及其在党内的代理人有所活跃的情况下,根据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进行的,目的是从党内清除非共产主义分子,纯洁党的队伍。因为是在全党进行,所以也称总清党。清党工作经过长期的和细致认真的准备。1921年
6月21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党员审查、甄别和清党问题的决议》(载于 1921年 6月30日《真理报》第
146号),把征求党内外劳动群众对被审查党员的意见作为清党的一项必要条件,同时规定了成立地方审查委员会的程序。7月7日,中央政治局批准了中央清党领导机构——
中央审查委员会(见注87)成员名单。7月27日,中央委员会在《真理报》上发表了致各级党组织的信,阐明了清党的任务和方法,提出以下清党方针:对于工人,在呈交证件、鉴定方面应放宽一些;对于农民,应严格区分富农和诚实的劳动农民;对于“摆委员架子的”和担任享有某种特权的职务的人应从严:对于旧官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身的人,应特别注意审查;对原属其他政党尤其是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的人,应进行最细致的审查和清洗。
这次清党从 1921年8月 15日开始,到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1922年
3月)召开前夕结束。清党期间,一般停止接受新党员。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和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先后对清党工作进行了初步总结和最终总结。清党结果,共有
159355人被除名(占党员总数
24.1%,不包括布良斯克、阿斯特拉罕两省和土耳其斯坦的材料)。在开除出党和退党的人中,工人占20.4%,农民占44.8%,职员和自由职业者占23.8%,其他占11%。——144。
87 指中央审查委员会。
中央审查委员会是在清党期间为领导各地审查委员会的工作而设立的,其成员的党龄不得短于7年。根据俄共(布)中央政治局1921年7月7日的决定,中央审查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彼
·安·扎卢茨基、亚·加·施略普尼柯夫、M..切雷舍夫、亚·亚·索尔茨和马·费·施基里亚托夫。中央还批准维·米
·莫洛托夫、叶·阿·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和 H..列别捷夫为候补委员。后来谢·巴·梅德维捷夫和尼·基· 安季波夫被增补为候补委员。—— 144。
88 列宁的这一指示在中央委员会的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据俄共中央委员会1921年
9月份的总结报告,中央委员会曾通过两个涉及在审查期间介绍俄共党员情况的办法的决定。第一个决定指出:“只有与被推荐人一起工作或在某一党组织内对其工作进行观察,因而认识他一年以上的同志才有权推荐。”第二个决定谈到推荐人必须对被推荐人负责。——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