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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06年9月30日《无产者报》第5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4卷第13―19页 |
注 释
14 指刊载于1906年9月10日(23日)《俄罗斯新闻》第224号的亚·伊·古契柯夫的信《答叶·尼·特鲁别茨科伊公爵》。
1906年8月24日(9月6日),沙皇政府公布了关于设立战地法庭的通告,并且公然宣布自己的纲领是取消在1905年10―12月的革命高潮时期被迫作出的所有让步。十月党首领古契柯夫在一篇刊登在《新时报》上的谈话中对设立战地法庭和政府的全部反革命纲领都表示赞成,这引起了资产阶级某些代表人物的不满。和平革新党的组织者特鲁别茨科伊公爵给古契柯夫写了一封信,问他是属于“和平革新”党还是“战争革新”党。在列宁提到的这封复信中,古契柯夫重申自己同意政府的政策,并且赞成解散第一届国家杜马。——13。
15 指1905年十月全俄政治罢工。十月总罢工是1905―1907年革命的最重要阶段之一。莫斯科九月罢工是十月全俄总罢工的前奏,而铁路员工的罢工在促成全俄总罢工方面则起了重要作用。1905年10月6日(19日),在一些铁路线的布尔什维克组织的代表决定共同举行罢工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莫斯科委员会号召莫斯科铁路枢纽各线从10月7日(20日)正午起实行总罢工,全俄铁路工会中央常务局支持这一罢工。到10月17日(30日),铁路罢工已发展成为总罢工。10月11日(24日)莫斯科全市进入总罢工,彼得堡及其他工业城市也相继开始总罢工。在全俄总罢工中,参加罢工的人数达200万以上。在各大城市,工厂、交通运输部门、发电厂、邮电系统、机关、商店、学校都停止了工作。十月罢工的口号是:推翻专制制度、积极抵制布里根杜马、召集立宪会议和建立民主共和国。十月罢工扫除了布里根杜马,迫使沙皇于10月17日(30日)颁布了许诺给予“公民自由”和召开“立法”杜马的宣言。罢工显示了无产阶级运动的力量和声势,推动了农村和军队中革命斗争的展开。在十月罢工中,彼得格勒及其他一些城市出现了工人代表苏维埃。十月总罢工持续了十多天。莫斯科的罢工于10月22日(11月4日)结束,国内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罢工和铁路罢工到10月25日(11月7日)停止。十月罢工是十二月武装起义的序幕。关于十月罢工,参看列宁《全俄政治罢工》一文(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1―4页)。——13。
16 1905年10月17日(30日),沙皇尼古拉二世迫于革命运动高涨的形势,颁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制度的宣言》。宣言是由被任命为大臣会议主席的谢·尤·维特起草的,其主要内容是许诺“赐予”居民以“公民自由的坚实基础”,即人身不可侵犯和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等自由;“视可能”吸收被剥夺选举权的阶层的居民(主要是工人和城市知识分子)参加国家杜马选举;承认国家杜马是立法机关,任何法律不经它的同意不能生效。宣言颁布后,沙皇政府又相应采取以下措施:实行最高执行权力集中化;将德·费·特列波夫免职,由彼·尼·杜尔诺沃代替亚·格·布里根为内务大臣;宣布大赦政治犯;废除对报刊的预先检查;制定新的选举法。在把革命运动镇压下去以后,沙皇政府很快就背弃了自己在宣言中宣布的诺言。——13。
17 十月党(十月十七日同盟)于1905年11月成立,名称取自沙皇1905年10月17日宣言。该党代表和维护大工商业资本家和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大地主的利益,属于俄国自由派的右翼。十月党的主要领导人是大工业家和莫斯科房产主亚·伊·古契柯夫和大地主米·弗·罗将柯,活动家有彼·亚·葛伊甸、德·尼·希波夫、米·亚·斯塔霍维奇、尼·阿·霍米亚科夫等。十月党完全拥护沙皇政府的对内对外政策。——13。
18 《言语报》(《Речь》)是俄国立宪民主党的中央机关报(日报),1906年2月23日(3月8日)起在彼得堡出版,实际编辑是帕·尼·米留可夫和约·弗·盖森。积极参加该报工作的有马·莫·维纳维尔、帕·德·多尔戈鲁科夫、彼·伯·司徒卢威等。十月革命后,1917年10月26日(11月8日)被查封。后曾改用《我们的言语报》、《自由言语报》、《时代报》、《新言语报》和《我们时代报》等名称继续出版,1918年8月后终被查封。——14。
19 指1905年12月莫斯科武装起义。1905年12月5日(18日),布尔什维克莫斯科市代表会议表达工人的意志,决定宣布总罢工并随即开始武装斗争。次日,布尔什维克领导的莫斯科苏维埃全体会议通过了同样的决议。12月7日(20日),政治总罢工开始。在最初两天,莫斯科有15万人参加罢工。工厂纷纷举行大规模的集会。街上出现了游行示威。政府当局赶忙动员力量转入进攻,武装袭击群众集会。无产阶级以构筑街垒回答当局的挑衅。12月10日(23日)罢工转为武装起义。起义的中心是普列斯尼亚区、莫斯科河南岸区、罗戈日-西蒙诺沃区和喀山铁路区。普列斯尼亚成为起义的主要堡垒,这里集中了最优秀的莫斯科工人战斗队。武装斗争持续了9天。莫斯科工人奋不顾身地进行战斗。但是,起义者缺乏武装斗争的经验,武器不足,同军队的联系也不够。12月初,莫斯科卫戍部队发生了动摇,但沙皇政府还是把它拉了过去。政府还掌握着彼得堡和莫斯科之间的铁路。整个说来,起义的领导落后于自发增长的群众运动。起义之初,12月7日(20日),布尔什维克莫斯科委员会的领导人员维·列·尚采尔、米·伊·瓦西里耶夫-尤任等被逮捕,全市性的起义遂变成了各个区的起义。起义采取的是防御策略,而不是进攻策略。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阻挠战斗行动的开展,要求停止武装斗争,也起了消极的影响。在沙皇政府从彼得堡、特维尔、西部边疆区调军队到莫斯科后,12月17日(30日)政府军队开始向普列斯尼亚冲击,使它淹没在血泊中。为了保存革命力量和准备下一步的斗争,党的莫斯科委员会和苏维埃决定从1905年12月19日(1906年1月1日)起停止武装抵抗。继莫斯科之后,在1905年12月和1906年1月期间,下诺夫哥罗德、顿河畔罗斯托夫、新罗西斯克、顿巴斯、叶卡捷琳诺斯拉夫、彼尔姆(莫托维利哈)、乌法、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赤塔等城市都发生了起义,外高加索、波兰、波罗的海沿岸地区、芬兰也举行了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但是所有这些零星分散的起义也都遭到了沙皇政府的残酷镇压。十二月起义是俄国1905―1907年革命的最高点。关于十二月武装起义,参看列宁《莫斯科起义的教训》一文(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第365―372页)。——15。
20 这里说的是第一届国家杜马。
第一届国家杜马(维特杜马)是根据沙皇政府大臣会议主席谢·尤·维特制定的条例于1906年4月27日(5月10日)召开的。
在1905年十月全俄政治罢工的冲击下,沙皇尼古拉二世被迫发表了10月17日宣言,宣布召开具有立法职能的国家杜马以代替被革命风暴扫除掉的布里根咨议性杜马,指望以此分化和削弱革命运动,把国家引上和平的君主立宪的发展道路。1905年12月11日,沙皇政府公布了《关于修改国家杜马选举条例的命令》,这一命令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为选举布里根杜马而制定的以财产资格和阶级不平等为基础的选举制度,只是在原来的三个选民团——土地占有者(地主)选民团、城市(资产阶级)选民团、农民选民团之外,新增了工人选民团。选举不是平等的、普遍的和直接的,并且事实上也不是秘密的。
十二月起义失败后,沙皇政府一再限制曾经宣布过的杜马的权力。1906年2月20日的诏书给了国务会议以批准或否决国家杜马所通过的法案的权力。1906年4月23日(5月6日)又颁布了经尼古拉二世批准的《国家根本法》,将国家政策的最重要问题置于杜马管辖之外。
第一届国家杜马选举于1906年2―3月举行。布尔什维克宣布抵制,但是没有能达到搞垮这次选举的目的。当杜马终究召集起来时,列宁要求利用杜马来进行革命的宣传鼓动并揭露杜马的本质,指出它是人民代表机关的拙劣伪造品。
被选入第一届国家杜马共478人,其中立宪民主党179人,自治派63人(包括波兰、乌克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等民族的资产阶级集团的成员),十月党16人,无党派人士105人,劳动派97人,社会民主党18人。主席是立宪民主党人谢·安·穆罗姆采夫。
第一届国家杜马讨论过人身不可侵犯、废除死刑、信仰和集会自由、公民权利平等等问题,但是在这届国家杜马中占中心地位的问题是土地问题。在杜马会议上提出的土地纲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立宪民主党人于5月8日提出的由42名代表签署的法案,它力图保持地主土地占有制,只允许通过“按公平价格”赎买的办法来强制地主转让主要用农民的耕畜和农具耕种的或已出租的土地;另一个是劳动派于5月23日提出的《104人法案》,它要求建立全民土地资产,把超过劳动土地份额的地主土地及其他私有土地收归国有,按劳动份额平均使用土地。
第一届国家杜马尽管很软弱,它的决议尽管很不彻底,但仍不符合政府的愿望。1906年7月9日(22日),沙皇政府解放了第一届国家杜马。——15。
21 布里根杜马即沙皇政府宣布要在1906年1月中旬前召开的咨议性国家杜马。1905年8月6日(19日)沙皇颁布了有关设立国家杜马的诏书,与此同时,还颁布了《关于设立国家杜马的法令》和《国家杜马选举条例》。这些文件是由内务大臣亚·格·布里根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受沙皇之托起草的。根据这些文件,在布里根杜马选举中,只有地主、资本家和农民户主有选举权。居民的大多数——工人、贫苦农民、雇农、民主主义知识分子被剥夺了选举权。妇女、军人、学生、未满25岁的人和许多被压迫民族都被排除在选举之外。杜马只能作为沙皇属下的咨议性机构讨论某些问题,无权通过任何法律。列宁写道,布里根杜马“是对‘人民代表机关’的最无耻的嘲弄”(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1卷第175页)。布尔什维克号召工人和农民积极抵制布里根杜马。1905年十月全俄政治罢工迫使沙皇颁布10月17日宣言,保证召开立法杜马。这样,布里根杜马没有召开就被革命风暴扫除了。——16。
22 1905年12月11日(24日)选举法是指沙皇政府在莫斯科武装起义高潮中作为对工人的某种让步而颁布的国家杜马选举法。与1905年8月6日颁布的关于“咨议性”布里根杜马的条例不同,这个法令规定成立“立法”杜马。除原定的土地占有者(地主)选民团、城市(资产阶级)选民团和农民选民团外,增添了工人选民团,并在维持城市选民团复选人总数不变的情况下稍许扩大了城市选民的组成。按照这个选举法,选举不是普遍的,有大量男性工人(200多万)、无地农民、游牧民族、军人、不满25岁的青年以及妇女没有选举权。选举不是平等的,土地占有者选民团每2000名选民摊到1名复选人,城市选民团每7000名选民摊到1名复选人,农民选民团每3万名选民摊到1名复选人,工人选民团每9万名选民才摊到1名复选人,这就是说地主的1票等于城市资产阶级的3票,农民的15票,工人的45票。工人选民团产生的复选人只占国家杜马复选人总数的4%。在工人选民团中,50人以上的企业的工人才允许参加选举。选举不是直接的,而是多级的,地主和资产阶级是二级选举,工人是三级选举,农民则是四级选举。选举事实上也不是秘密的。——16。
23 1906年2月20日(3月5日)法令即《关于修改国务会议章程和修订国家杜马章程的诏书》。同时颁布的还有《关于重订国务会议章程》和《国家杜马章程》这两个诏令。这些法令把国务会议从咨议机关变成立法机关。国务会议的成员一半由沙皇任命,另一半改由黑帮贵族阶层、地方自治机关、僧侣上层和大资本家组织选举产生。国务会议讨论业经国家杜马审议的法案,有权批准或否决杜马的任何决议。——16。